根据《财浙青年先锋排管理制度(暂行)》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浙青年先锋排升降国旗活动的通知》相关规定,学院升降国旗工作由财浙青年先锋排国旗护卫队负责。现将2020-2021学年国旗升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接受全院师生监督。
公示日期为5月14日—5月25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前往学生处8幢109征兵工作站或向学院人武部(朱老师电话82321662)反映情况。
附件1: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国旗升降人员名单公示
附件2: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国旗升降人员名单公示
财浙青年先锋排
2021年5月14日